Friday, December 29, 2006

文化保育談何容易

早前收看了港台一個關於復修甘棠第作孫中山紀念館的節目,看到各人如何為還原甘棠第而作出努力,大至外牆,小至一塊玻璃都一絲不苟,很是感動。可惜,這群愛文物的人,並不是有能力去決定建築去留的人,否則,這個城市的面貌或者會不一樣。

有人說政府事事以發展先行,不關心保育。回望歷史,對於一個殖民政府,要求它去保育文物,或者是太天真,除非那些文物有助建立殖民者、當權者的權威。殖民就是要去搾取殖民地的一分一毫,投資發展,亦只為了換取更大的經濟回報。香港這殖民地是一個異數,但大體仍不相距太遠。但當本地人已成為決策者的時候,若仍以這樣的思維去看待自己的城市,是一種悲哀。

然而,單純依靠政府去做保育的工作,並不足夠,亦沒意思。雖然政府的角色是決定性的,因為它手握著最多的資源,一種由人民授權去運用社會資源的權力,但商界和民間亦有不可或缺的角色。商界的社會責任暫且不談,民間在保育方面亦不應該是一個被動的角色。保護當然是重要的一步,但也只是第一步。保護之後,原來還要育,但是育什麼?又如何做?育應該是與民間最有關聯的一部分,因為單純保存冰冷的硬件,內裡卻被抽空,與一件標本沒有分別。將文物整體保存下來,甚至繼續與人們的生活發生關係,保存當中的活力和生命力,甚至繼續隨時日而發生變化,才是保育的意義。

到底我們只需要一件標本,抑或是一個野生動物保護區?投入的當然有很大的差別,但什麼才是最重要的,需要社會每一個人都好好細想一下,社會好好的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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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December 05, 2006

令人「恐懼」的傳媒

小勁在報紙上發現孔二世的蹤影,若傳媒是社會的一面鏡子,孔二世又豈會只現身於報紙?

他像個先知,或者是個未來論者,告訴我們將有什麼事會發生,我們應該如何預防、面對和處理。他給我們一連串的告誡,鼓勵管束、管制,要將一直都納入預計之中。

他像個陰謀論者,告訴我們「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道理,對任何事都必須抽絲剝繭,揭穿深藏背後的大秘密。唯有這樣,我們才能夠趨吉避凶,防止受騙。

他像個有計劃有遠見的人,告訴我們要如何為自己的未來籌謀,要成功,甚或只是求生活安穩,亦要有周詳的考慮和計劃,否則將來後悔也自不及。

對於追求自由,爭取空間,挑戰尺度的人,他不認同;對於一股熱血,只管拼命向前衝的人,他不認同;對於樂天知命、只願活在當下的人,他不認同。

孔二世示範著一種生活的方式,是這個社會的標準生活模式:社會隱含的一套規矩和價值,不可忠忠直直,要依照「成功」範式去生活。其他的方式,或多或少會被貶低,被形容為無前途。

這個社會從來不平實。

我只是在想,孔二世,是土生香港人,抑或是世界公民?是個年幼小孩,還是白髮長者?誰是他的父母?其實,是不是我們都是孔二世,又或者,我們不能不變身成孔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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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0, 2006

愛的教育

愛,是人生中重要不可或缺的部分,是每個人都有過的經驗。可是,何謂愛?如何去愛?看看白雪公主的故事,看看坊間成行成市談愛的流行書籍,也看看小杜指出的港劇,不難發現,我們從小已被告知,愛(情)是什麼,愛(情)是如何重要,甚至教我們應如何去愛。

電視劇的主要作用是娛樂大眾,因此往往依循主流意識創作。這年代香港的愛情論述主流,是異性戀、一夫一妻,男比女年長等。基本上,所有偏離主流的論述,在電視劇中都只會處於邊緣,甚至被批判的位置。有趣的是,雖然劇情在緊要關頭都會貶抑物質而專崇愛情(如選深愛的窮小子而非富家子),可是在非高潮位的態度,卻流露著物質主義傾向(如送花、燭光晚餐)。

當然,並非必須要了解偉大心靈如何談愛,理解何謂愛情的真諦才可戀愛。只不過,當主流論述不斷被重覆,大眾對於愛情的理解被定型,偏離的空間亦因而被扼殺。從此,我們都只認識愛情的表面,而原本多元的愛情觀亦變得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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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30, 2006

香港博客幹什麼?

博客與新聞媒體在性質上始終有分別。新聞媒體由記者和編輯,根據一系列的守則和方法去編採報道;博客則是個人意見的表達平台,就如團體自家出版的刊物一樣。因此,不單是寫的、編的人,就是讀者本身,對兩者的期望,閱讀的方法都會有所不同。

其實相比起博客,在互聯網上與傳統新聞媒體更相似的應該是「香港獨立媒體(www.inmediahk.net)」這類「另類的新聞網站」。若再加上維基新聞(www.wikinews.org),這三類形式不同的新聞媒體,雖然有著類似的理念,就是報道社會的大小事,引起公眾關注和討論,從而改進社會,但是他們卻採用截然不同的方法去實踐這個理念。這三者孰優孰劣,並非三言兩語可以討論清楚。

回到博客,事實上現在為人所熟悉的博客不多,而且看博客的人亦有限,博客所帶出的影響力,一般仍需要有傳統新聞媒體的轉載,才能達到影響社會的層次。當然,不難想象,隨著上網和博客日漸普及,將來博客會有更大的影響力。可是,一方面如小勁所言,人們的選擇可確保網誌的質素;另一方面,葉小東提及新加坡的案例,又或是香港早陣子「強姦快閃黨」和「炸迪士尼」事件,其實都反映了法律的作用,因此我倒不擔心博客會成為「罪惡溫床」,我反倒憂慮有心人會以確保「博客清淨」為名,行言論管制之實。

與其討論博客會否濫用自由,不如仔細看看香港的博客在做什麼。部分外國博客對社會確實有重要的影響力,但在香港,這情況似乎未曾出現。網民葉一知在他的博客提到,蘋果日報在他寫該文章的兩天所引用的網聞(包括博客),「全部不涉公眾利益,只合公眾八掛」。我在想,蘋果日報的選擇,會否與一般閱讀博客的香港網民的選擇相同?若這是事實,或者我們首要擔憂的,不是博客會被用作攻擊工具,而是博客內容、讀者眼光的庸俗化和瑣碎化。又或者,博客從來都只是個人意見的表達平台,只是我們一直強加太多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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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October 14, 2006

電影的視界

早陣子,內地電影圈鬧得熱烘烘的新聞,是馮小剛的《夜宴》和張藝謀的《滿城盡帶黃金甲》,爭奪代表中國內地參加明年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獎的角逐,結果是《滿城盡帶黃金甲》和《夜宴》將分別代表中國內地和香港參賽。

《夜宴》有一半資金來自香港寰亞公司,屬於內地和香港的合拍片,因此有資格代表香港。中港合作的合拍片,其實已不是新鮮事,遠的有李翰祥的《火燒圓明園》、九十年代有李惠民的《新龍門客棧》、張婉婷的《宋家皇朝》,近年有周星馳的《功夫》等。當然在實行CEPA之後,合作應會更自由、更頻繁。事實上,近年全球電影市場,不單在影片上,在資金和人才上亦日趨流動,演員周潤發、導演吳宇森、武指袁和平便是我們較熟悉的例子。

雖然《夜宴》中的吳彥祖、袁和平、葉錦添等都是香港人,然而《夜宴》仍給我一個內地片而不是港片的感覺。這種感覺從何而來?因為導演、演員的籍貫?因為電影的語言?因為劇本的故事?我也不肯定。此片作為商品,明顯是中港合拍片,但若作為作品看待,以它代表香港,總有點怪怪的感覺。

內地有關「衝奧」的評論,其中兩條值得想想。一條是批評中國導演的「衝奧」情意結。論者認為奧斯卡只是美國國內一個有一定國際性影響的電影獎項,可是國人卻將奧斯卡看成幾乎與諾貝爾獎一樣,甚至認為獲獎代表中國成為真正的世界強國,是一種心病。姑勿論導演或國人是否有這種情意結,但我們的眼光卻是不能否認的狹窄,對內地、台灣、歐美、日本、韓國之外的地區,我們有多大認識?我們又知不知道,原來每年全球製作電影數量最多的地區,不在這些我們熟悉的地方,而是距離香港不遠的印度寶萊塢(Bollywood)?

另一條是批評近年投資龐大、打著「衝奧」旗號的都是清一色古裝片。論者質疑,為何面向世界時,中國就只有古裝片。如果電影是一種文化的反思和表現,這類大片在講述一個怎樣的中國?在那個我們想象歐美腦海中那個「想象的中國」之外,現實的中國究竟是怎樣?同時,陳凱歌的《無極》、周星馳的《功夫》,甚至是李安的《臥虎藏龍》等大片,都曾被批評為了登陸歐美,在劇本和手法上迎合歐美觀眾而放棄本來面目。電影可以擔當文化歷史入門書的角色,但這個功能會否隨著各大片為爭奪歐美市場(不是全球)這肥肉而慢慢褪色?又或者,這是個全球現象,不獨中國專享?

不過,我為何要如此關注我們的電影,是否能反映我們自己?

註: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其中一條為「香港與內地合拍的影片可視為國產影片在內地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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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September 24, 2006

市民主導的發展/保存?

大家之所以扭盡六壬去吃老祖宗的飯,就是因為「我們的城市越來越千城一面」。不單在內地,實際上全球大部分的新興城市,都被一種盲目的發展主義主導著。要追求卓越、邁向國際,卻同步拋棄自我,日漸同一。當別人開始不認得自己時,就急急穿上一套早已發黃蟲蛀的故衣,甚至披上國王的新衣去跳舞迎賓。可是由始至終,都沒有想清楚自己想要什麼。

對澳門如何保護文化了解不多,但聽小勁形容,看來是一種由上而下的政策思維使然。在上位者的想法固然能決定一個城市的面貌,然而市民生活才是文化的有機體。如果市民都摒棄某一種生活方式時,即使這種生活方式能吸引大量旅客,又或者富有學術研究價值,我們是否仍然要保存它?

這是我一直未想通的問題。北京胡同被拆,不少人大嘆可惜,可是在胡同中的居民,相信有不少都希望獲得賠償,搬往居住環境「較好」的地方,這當中的矛盾應如何處理?空有硬件看去總比失去所有強,但沒有軟件的硬件,其意義在哪?當我們都覺得拆掉不好,建一個博物館又不夠,硬件和軟件可如何一同保存?柯貴妃說「台上繽紛,台下紛擾」,然而那個台上已非台上,台下亦非台下。又或者,這些其實都無甚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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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September 10, 2006

勿被語言框限

英語能夠成為世界舞台上政治、經濟、學術等領域的通用語,自有不可忽略的歷史原因。看看維基百科,英語條目超過137萬條,次名的德語條目只有約46萬條,或多或少也反映英語的地位,可是我們亦不能忽略,英語在不少國家都未有我們想像中般普及。一方面不能否認通用語的重要性,同時亦需要明白,能夠成為通用語的語言,不一定代表它本身特別優越。既然語言不單是溝通工具,同時是文化的載體,我們就更加要留意,通用語到底如何限制著我們對世界的認識和想象。

然而,當我們談及世界、國際等宏大的處境,則不能不反思,這到底是指哪一個世界?是誰的世界?當我們覺得一地的設施都沒有寫上我們懂得的語文,或至少是英語,就是「對遊客不友善」,我們是否應先回答,為何要著意對遊客友善?站在他邦,誰是主,誰是客?這是客人的客,不是顧客的客。「我俾左錢你就要serve我」這種以金錢主導的想法,其實不能說不可怖。

在面對遊客之前,我更希望一地願意先面對自己的人民。看到美國不少城市的路牌會有多國語文,當中包括佔城市人口比例甚少旳少數族裔所使用的語文,這是一種對不同文化起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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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ne 20, 2006

醒目的「按章工作」

世界盃沒開始幾天,已先後出現幾次誤判。對球隊當然大有影響,而在該場下注的「球迷」,相信亦有不少會喊打喊殺,極度不爽!皆因球證的判斷有誤,有未能「按章工作」之嫌。

幾個巴士公會剛發動一輪工業行動,要求加薪,而它們「脅迫」資方的方法,竟然是「按章工作」。細看內容,巴士車長「按章工作」時:只靠左邊慢線行駛而不會爬頭、維持時速50公里行車、上落客時要對正巴士站才開門、乘客坐定才開車等。咋看之下,這些不正正是車長平日都應該為安全而做的事嗎?這種正常、甚至必須的行為,竟然能成為工業行動,那是否竟味著,平日行車一直是「違章工作」?想起來,心中會否有點毛毛的?

按章工作,即是嚴格依照規則、指引、程序、時間表等既定準則去工作。這類章則的訂立,大多是為了安全、效率、公正、管理等原因,讓員工跟從,確保一定的工作質素。然而,在實際工作環境下,員工往往需要靈活變通,上司亦要提供彈性,工作才更順暢。這是否意味著,規則其實是一種束縳?又或者,是上司經常都要求員工做「額外」的工作?這可能就是「按章工作」成為工作效率(相對)低下的代名詞的原因。

人們常說:「規則係死既,人係生既。」若有人只按著規矩辦事,我們會覺得他死板、官僚。但與其抱怨:「駛唔駛執得咁正呀?」不如認真想想,那些密密麻麻的章則,內容是否合理。

有人是章則的死忠派,也有人會起來反對章則。法律可說是社會的章則,而「公民抗命」就是反對法律的一種方式。當一個公民發現某一條法律、行政命令不合理,但通過上訴、遊行等方法都未能爭取改變時,就會透過和平非暴力的手段,在願意承擔違法的代價之下,故意公開和高調的「以身試法」,希望藉此引起大眾及輿論的關注和同情,迫使政府修改「不公義的法律」。

印度聖雄甘地、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都曾經用過「公民抗命」的方法去反對他們認為不合理的法例和政策。昔日,美國的黑人和白人在巴士上要分開坐,違者會被補。有人不滿這種歧視的法例,便發起行動,邀請黑人和白人在巴士上一同坐。行動過程中不少人被捕和受襲,但卻激起更多人加入行動,最後成功迫使政府取消分座的規定。

按章也好,違章也好,關注點應該放在行動的原因,和章則的合理性上。其實我總覺得,未知是否為了適應現實的社會環境,香港的學生早已被「訓練」成懂得「按章工作」,亦即是學習讀書=應付考試。你認為這是一種靈活變通,抑或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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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ne 16, 2006

生活為什麼?

人類是很脆弱的動物,起碼不像蟑螂般懂得適應環境生存。但人類亦是極堅強的動物,因為有思想,產生信念和目標,懂得去努力和堅持。

現代社會的運作模式,令人更容易成為一粒縲絲。而不少人的目標,就是要成為一件更大更重要的零件。可是,零件始終只是零件,這種追求只令人們慢慢失去了對自我的認識,對自我的掌控。

記得看過一本書,書中談及古時狩獵民族的生活:他們不會有很多傢具等的資產,因為隨時要因資源而遷移;他們一天只需要狩獵3小時,所得已能基本滿足生活所需,其餘時間會閒談、唱歌、跳舞、祭祀、休息等。作者問道:這種不需要為生存而奔波勞碌一整天的生活,不正是現代人所追求的生活?狩獵民族可以過這種生活,部分原因是因為當居住地的資源不足,他們只需遷移便可解決問題,而資產對他們來說,是一種負累,多於一種優越。

今日的生活模式當然與古時有異,但作者提出有關資產的問題值得細味。不少港人追求高薪厚職,要買ipod、psp、新款手電、8百萬像素dc、plasma電視,當然還要名錶和首飾,房車洋樓亦不可缺少。我問過不少人:「如果你中左六合彩,第一件事會做乜?」「當然係即刻辭工啦!」那辭職後做什麼?「仲駛問?當然係去旅行啦!」之後呢?「......總之大把錢,就做乜都得啦!」

天降橫財,我們可以慢慢去想,自己想做什麼。但當我將問題改為「如果你知道你得番3個月命,你會點?」,我只怕會得出相同的答案。我們當中,有不少人都知道自己不喜歡什麼,但卻不太肯定自己想做什麼,喜歡什麼。

我很同意小杜所說,認識和面對死亡,有助人們思考如何生活。黑澤明在其作品《留芳頌》中,就嘗試通過原本忙碌又無聊的主角,在患上胃癌後,重新思考生存意義的過程。在戲中,主角兩次唱著的是這首二十年代的情歌:「生命多短促,少女快談戀愛吧,趁黑髮還未褪色前,趁心中的火焰還未熄滅,今天一去不復來。」

不過,我還是要留一條討論的尾巴。霍金說得好:「有生命,就有希望。」但我亦同時留意到他整段話之先,說:「他(斌仔)應有權去結束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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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ne 09, 2006

賭唔賭好?

「賭博」在不少人心中就像東邪黃藥師,亦正亦邪。六合彩、賽馬、麻將、啤牌等,每天參與的人不知凡幾。家姐買了5注六合彩,希望可中今期金多寶;陳仔有內幕貼士,爸爸就買100元獨嬴;媽媽周六相約親戚來打麻將;細佬前兩天和朋友到長洲宿營和鋤大D;一家人到澳門旅遊,也禁不住要到賭場「見識下」。

另一方面,我們會驚訝有人一期買數千元六合彩;賽馬日避免經過人山人海的投注站;討厭身為家長的人通宵打麻將;看不起工餘例必玩牌的人。不少人覺得賭博令人喪志、墮落、傾家蕩產,賭徒是「爛泥扶唔上壁」,避之則吉。

不少人強烈反賭,但你身邊一定有人會賭。有趣的是,對於偶一為之的人,尤其是親朋戚友,人們甚少會用「賭徒」形容之。早前香港電台一個有關港人對賭波的調查顯示,44%受訪者認為賭博活動是娛樂、無傷大雅。「小賭怡情,大賭亂性」這句話,可說是這種態度最好的註腳。

留意身邊人,不難發現大家盡可能都不提有負面意義的「賭」字:六合彩只是「買個希望」,賽馬也是運動,四方城只是「衛生麻將」,甚至是國粹,為的只是盡量將賭博的色彩淡化。因此,當足球被「污染」之時,人們反應強烈就順理成章。

有人覺得小賭亦會亂性,有人認為大賭亦只怡情,但對於被社會認受的「賭博」,例如「炒孖展」,普遍不單不反對,更被鼓勵、推薦,甚至標榜為有助經濟發展和進步。若然反賭並非反對所有形式的賭博,究竟我們想反什麼?

賭博在各地各代屢禁不絕,一定有其獨特性。近年香港社會就如美國一樣泛道德化,對性對賭都十分忌諱。我們在決定是否反賭之前,應該先了解賭博與我們生活的這個社會的關係,避免站在道德高地,非黑即白的判斷,有灰階的世界才不會太單調。或者就以這兩個問題開始:我們是真心相信「小賭怡情」,抑或這只是個自欺欺人的藉口?賭博是一種沾上銅臭,所以不被接受的娛樂,抑或賭博的本質就是十惡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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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01, 2006

湊湊巴士阿叔熱

同意小杜所言,與其探討「公民素質」,這更是個分析香港傳媒特性的好教材。

朗天在《明報》星期日副刊的一篇文章提到,「巴士阿叔」事件可看待成一次民間記者採訪,放上網作報道。原本期待這種報導方式可以打破傳媒那套標準報道規格,開放視角和討論空間,但實驗結果看來令人遺憾,雖然事件廣受網民關注,但是關注重點卻只流於情感上的宣洩,帶出來的並非怎樣深入的政治、文化議題,取而代之的只是一串連「頭條新聞」那種諷刺反思也說不上的逗趣流行用語。

直至這個網上頭條變成報章頭條,看來亦只是將原來「小眾式的快感分享」,放大成「全民參與的真人show」。若期待傳媒會引導大眾進行較深入的討論,未免有點天真。阿叔、被罵青年和拍攝青年對傳媒來說,只是又一堆可以挑起大眾情緒和八卦心態的獵物,某程度上與徐步高和何偉途並無兩樣。

以這首背景音樂襯托下,傳媒依舊揮舞起底、請專家分析、道德批判幾張板斧,三位當事人即使成為英雄,也只會是一個個被裝扮成英雄的玩偶。但更令人可悲的是,除了有學校竟禁止學生說「未解決」等熱爆用語外,團體和學校的眼光亦好像受傳媒影響而自我框限。「青年眼中10大最缺德行為」這類選舉不是沒有意義,可是我忍不住想問,難道學生真的不懂何謂「公德心」?這從來是「不為也,非不能也」的問題。

我相信傳媒人的眼光並非如此淺窄,但責任亦不應推卸到大眾身上。只希望傳媒在努力發掘有趣味的故事之餘,亦可以帶來更多發人深省的思考;大眾在譏笑亢奮之後,亦懂得想想整個現象究竟被如何包裝,我們到底看見什麼,又看不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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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17, 2006

無處不在的措辭

「你今日飲左未呀?」乳酸菌飲品和乳酪一直被視為健康食品,怎料消委會指出,測試的8種乳酸產品的含糖量全部超標。說真的,益力多廣告沒有騙人,消委會亦沒有說錯,因為益力多的確有「100億,益生菌」,同時亦含有不少糖分。這是個半真不假的世界,周遭充滿各式各樣的論述,不是謊話,只是不告訴你真相的全部。

我會以措辭(rhetoric)去形容這種半真不假。對著廣告、推銷這些擺明車馬要說服你的措辭,我們都懂得先思考,再分析,後行動,全因知道它以主觀出發。但對於報章書刊,我們都以為純粹報導事實,少用比喻、借代的修辭技巧,看去中立客觀。但再現(representation)同時是一種遮蔽,只要通過人去表達,便難免滲入個人觀感:到底是「政府推行私營化 庫房每年省10億」,抑或是「政府外判服務 清潔工薪酬被壓低」?兩種講法都真實,但其指向可說是南轅北轍。

措辭若非被認為是浮豔華美,便是被認為是不科學和主觀。其實措辭不單指脫離內容的文詞修飾,而是一種說服的藝術。古典措辭學家亞里士多德、西塞羅等人強調,任何溝通和論辯都離不開措辭,當然包括號稱專業嚴謹的學科知識。

我們普遍相信,搬出權威,列出數據,就代表科學和客觀,無可辯駁。可是,難道科學和客觀就不是措辭的一種向度?「科學d,可信d」的想法,與科學主義意識形態霸權不無關係。即使在科學化,亦即某程度的數學化的研究之中,人亦從不可能從中抽離。我們以訴諸權威人物和典籍、科學方法論、專業用語,以至譬喻等受到科學主義認可的措辭,去表達「學科知識」,同時打倒「不科學的常識」。實際上,「學科知識」和「常識」同樣是建基於措辭,只不過形式不同而已。

當一套措辭被學科內主流社群採用,不使用這套措辭去研究和書寫,便會被認為是不科學、不嚴謹、不專業的表現。然而,哪套措辭被採用,並非一種優勝劣敗的結果,而是把持權力的學科精英的選擇,為主流措辭建立出不可質疑的形象。這套措辭不代表客觀,更令學科知識趨向單一化。若你不接受這套學科規訓,便會被排拒在外,不可能在學科內立足。這不單會扼殺不符合主流措辭的新興學問,亦同時加強各學科間的壁壘。例如在討論「干預市場是否致貧」時,有經濟學者會將此議題套死在經濟學的研究範圍中,認為非經濟學者不應「撈過界」,因為其他學科對此議題的研究方法和觀點「不夠專業」,說穿了就是排拒其他形式的措辭。可是,此議題是否只有/只用經濟學措辭就可下定論?近年各學科的交流日增,文化經濟學等帶有跨學科意味的新興範疇相繼出現。守著固有的權力和利益,實際上是窒礙學科的發展,和學科間的互補互動。

由始至終,說話的是我們,而非事實自身。強調措辭的普遍性可提醒自己,中性和客觀從不曾存在。即使是如何嚴謹的方法論,如何權威的主張,亦只是一種觀點,並非不可推翻的發現。我們不應簡單接受,全面相信,反而需要仔細探究,時刻保持對措辭的警覺,策略性的跳出其中。

p.s.: 有興趣可參閱《社會科學的措辭》一書,對措辭有較全面和深入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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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12, 2006

內地的網絡封鎖

我並沒有在內地上網的經驗,不了解真實情況,但聽過有關內地對互聯網的規管倒有不少﹕政府設置「網絡警察」監控網上言論、要求MSN刪除blog、要求Google搜尋器過濾敏感字、封阻維基百科這類有「不當資訊」的國外網站等。小勁談到博客,令我想起早前一單新聞。

話說內地博客按摩乳於3月初的某天,在blog中表示因突發事件,網站要暫停,BBC便隨即報導說政府封閉按摩乳的blog。可是就在幾天之後,按摩乳現身,原來網站並非被政府封閉。這事受到內地官方媒體用以取笑國外媒體,未查證事件就急於報導,有違新聞工作的守則。

當然內地媒體沒有說錯,但這亦反映出內地對言論控制是何等聲名狼藉。長久以來共產黨都強調對意識形態的控制,要佔領輿論陣地,因此媒體並非著眼於傳遞信息,而是為意識形態服務。

中國市場龐大,企業要進入分一杯羹,就必須遵守內地政府定下的遊戲規則。要不刪掉不當信息,要不放棄掘金。企業表明要照顧股東利益,不會有原則,我亦不會有期望。

清末梁啟超等文人辦報,希望新資訊新知識可帶來啟蒙,以達致改革社會的目的。今天的科技理應比昔日更能促進資訊流通,卻因人為的因素,連基本的信息傳遞都做不到。BBC、CNN等國際媒體,以至網上的各種信息和言論,當然不完全中立,但其可貴之處,是各種聲音都可以通過它們而被聽見、被分析、被討論。社會上有立場不同的信息,所帶來的多元化,是最珍貴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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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05, 2006

人文淺見

人文氣息,意指什麼呢?是一種關切人本身的氛圍嗎?這四個字,鮮有從教統局官員,以至大學和中學高層口中聽見,是不是因為從「人力資源培訓」角度,這東西根本無助於提昇經濟增長和促進生產力,因而不重要?

除了某些學科,和部分作點綴作用的通識課程外,人文氣息還可以在哪裡找到?想起中學時代參加過一個聯校電腦組織舉辦的夏令營,內容當然有大學學系參觀、介紹新科技、集體遊戲等以外,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個題目為「資訊科技的人文思考」的講座。實際內容已不甚記得,但那種人文關懷,卻令我發現,即使是對著電腦、不需與人接觸的工作,在更多、更快、更好、更省、更美的考慮之外,亦應該考慮人的因素。

與其要在大學時去程式化,何不改變中學的程式?各科課程中能否加入對人文關懷的思考?學校的政策和規則會否以人出發去訂定?在規矩佳、成績好,可以當一個好公民以外,是否還有些什麼可以做?

人文思考,應該是一種日常生活實踐,而非一種刻意的考慮。可是,實際上我們對人文思考感到陌生。或者是所有難以量化、需要花時間去了解、又未必有準則的軟件,從來都受到忽略;能夠量化、易於處理和理解、簡單即食的硬件和軟件,才合乎我們的生活邏輯。

或者,要在香港「活得好」,實在不容易。在謀生活之後,已沒有多餘精力去關注「非必須」的事。只是,漂亮但空洞無物的,宏偉但了無人氣的,耀眼但敗絮其中的,不是一種偉大,只是一種淺薄。

我們像一個暴發戶,不斷追求更高更大,直至站在最高的那一天,才發現得到的,竟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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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pril 28, 2006

要結婚嗎?

香港女性的「危機」,與其說是「會嫁不出」,我反而覺得是那種「要嫁得出」的想法。「找一張好的長期飯票」,或者是「要三十歲前結婚,婚後就相夫教子」,女性將婚姻當作自己的事業,付出所有,甚至甘心與社會脫節,失去自足的能力,想來也覺得不可思議,但這卻是不少女性的「夢想」。

婚姻在古時有重大的社會功能,連繫兩個家族、傳宗接代等等,所以從來都不是兩個人的事。當然,現代人更著重個人意願,選擇自由,不過這種婚姻功能未有消失。婚姻被賦予神聖的光環,是人生必經的階段,因此用盡任何方法,只要能夠結婚,都在所不惜。對單身者普遍較負面的看法,或者亦由此而來。到此,我在想,純粹因為不想孤獨,想有穩定生活而結婚,可以嗎?

由女比男多歸納出女性的「慘況」,從而營造出兩地女性間的「競爭」,實在有點可笑。不過,將一連串「事實」串連,為大眾解釋當中的因果關係,同時不斷將各種事物簡單化、刻板化,是傳媒常見的報導手法。婚姻,或者愛情,從來不是人數一比一就必然皆大歡喜。一次相睇聚會有四男四女,不代表最後會出現四對情侶。中港交流日益頻繁,跨境婚姻比例上升是自然不過,不單是更多男性到內地娶妻所能涵蓋解釋的。

製造港男港女的負面看法,傳媒並非主謀亦脫不掉幫兇的嫌疑。不過,我倒沒有柯貴妃和小勁的憂慮,或者是我未感受到港男港女間的互怨吧。我所看到的港男港女,仍然或聚或散,即使口中或用傳媒的言詞,骨子裡對同一天空下的人,仍敢於去愛。

未知這種觀察,是因為我的幸運,抑或是我們又一次敗於傳媒手上,被它所放大的男女互怨印象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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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19, 2006

我們的責任是消費

早前有銀行推出一種全新的「消費卡」,針對「15歲以上嘅U-18潮人」,亦即未有資格申請信用卡,但消費力絕不薄弱的一群。銀行強調它並非信用卡,但其身上卻不難發現信用卡的影子:以簽署確認簽賬、可在全球所有接受萬事達卡的商戶使用,還有「數之不盡的消費優惠同Cash Dollar」。所不同的只是它活像八達通,消費卡戶口需有現金才可簽賬,不過它亦可自動增值,可說是信用卡版的EPS。

看看這新卡的網頁,除了例牌「激新消費模式」、「比用Cash更方便」等廣告說辭外,有趣的是它有「理財小百科」,針對大眾對信用卡的負面印象,將新卡包裝成「學習理財的工具」。理財當然要學,可是這一切包裝的潛台詞是:「好好理財,就可盡情消費。」

社會學家Zygmunt Bauman指出,現代社會已經由「生產者社會」轉變為「消費者社會」。昔日經濟增長由增加生產力帶動,今日卻以鼓吹消費去促進;以往窮人的定義是「不符合工作倫理」,現在卻變成「無能力盡消費者義務」。努力賺錢,然後盡情消費,成為夢想和目標。正如政府高官經常鼓勵市民消費,背後的邏輯是消費得愈多,社會便愈美好。

這是個有消費力就有優惠有地位,沒有消費力則無人理更要付手續費的年代。以消費導向,甚至縱容過度與浪費的社會中,務必好好理財,更好消費,才是社會的好成員。因此年青人應先以消費卡去作使用信用卡的預習,成年人應多用自我信譽作抵押去「先駛未來錢」的信用卡。有財務公司推出各種「幫你精明理財」的卡數轉移計劃、「大情人貸款」、「收藏家貸款」計劃,就體現出借貸由舊時未到山窮水盡都不會宣之於口的秘行,變成現在勇於追求生活質素的態度。借貨不再受到質疑,更被美化為懂得理財的表現。「先享受,後還錢」受到鼓勵,至於如何還款,則閣下自理。欠債累累的人只因不善理財,咎由自取;銀行、商家如何引誘引導消費,則隻字不提。

經濟學者告訴市民,學會精明理財,懂到用盡信用卡的回贈,就可更好投入消費,令經濟更好。舖天蓋地的廣告促銷,層出不窮的優惠獎賞,影響你的品味,製造你的欲望,創造你的需要。為了適應社會,我們都必須成為「天生購物狂」:購物要超出生活所需,追求的是產品賦予的意義,購物帶來的愉悅。不過,當我們以為眼前充滿選擇時,其實仍是受困於常餐特餐快餐之內,但我們又總以為自己很有個性。

理財總是必須,消費或者無罪。只怕我們都被訓練成服從魔笛的消費者,失去自我創造歡愉的能力,不肯定自己想要什麼,只懂得以購物去追求別人的肯定,卻從來不能夠肯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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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rch 25, 2006

傳媒口中的徐步高

看到傳媒偏頗的報導,大家仍會忍不住想去知多點。這種想知多點的心態,若說成是人們天性使然,我會更認同是傳媒導引出來的。二元對立,善惡分明,有立場後再找來「證據」去證明,巨細無遺,日日新鮮。傳媒為大眾去睇真D,更歡迎大家一同追擊,提出假設,提出猜測,人人以偵探自居,再充當包青天,鍘!

不單今次,以往的名人案、風化案,手法如出一轍,一切與電視劇《刑偵》無異,不過希望不會又如《刑偵》,最後來過正邪大倒轉那樣高潮迭起,嚇親我地個雞心。

現實不同電視劇,雖然法國社會學家Jean Baudrillard告訴我們,傳媒建構的真實比現實更真實,但我仍知道,即使警方聲稱有足夠證據起訴疑犯,法庭未定罪之前,疑犯是無罪的;即使法庭判其有罪,他的懲罰亦絕不會是被公審被唾罵。

已被社會定罪的徐步高,變成一個透明的人,再沒有私隱可言,一切都「應該」被大眾看穿之餘,亦被人任意塗上顏色。

害怕太簡單太分明的事情,令我只看到極善和極惡,再現同時是遮蔽,令人忘記我們從來是矛盾的。

若有人做錯事,我們應該為他感到痛心,多於對他懷恨。想起了《殭屍》中將臣告訴況天佑:「殭屍的力量不是恨,而是愛。」或者這句話亦適合人類。這陣子對事件的報導,包括我這一篇,都可能是一把無情的利刀,刺向傷亡者家屬的胸口。只希望傷心的人,心情可以早日平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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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rch 18, 2006

君子遠庖廚,不如問心

世界從來不平等。

「禽流感威脅極大,現時情況緊急。」這種定義「危急」的權力從來都在政府手上。危急一刻你還不乖乖聽話?正如小勁所言,就是與大眾為敵。

中央屠宰,反對的理據是業界生存和傳統習慣,但在醫學和衛生這種如自由市場一樣,是不可被質疑的邏輯之下,反對是無力的,實行中央屠宰只是時間問題。

我們被這種邏輯包圍,我也不敢斷言專家和政府是否在渲染禽流感危機,不過我會懷疑政府政策是否有效和必須。快速通過禁止散養家禽條例,未能感受到效率,只為不多的討論而感到恐怖。直至執行時,大家才「驚見」慘況,急急作出可豁免交出寵物家禽的決定,但這決定卻反而印證禁止散養家禽條例的荒謬和多此一舉。

我一邊在家中養龜,一邊到涼茶舖吃龜苓膏,沒有人會覺得我殘忍,除非我將家中小龜宰掉煮龜苓膏。人類選擇肉食,無關肉質肉味的優劣,從來只在與我們的距離。怪不得孟子教導「君子遠庖廚」,眼不見耳不聞為淨。這是否意味著,若人類一天吃肉,人與動物就永遠對立?

我想,問題不是「吃不吃」,而是「怎樣吃」。曾聽說過不同地方的土著,都會在獵殺動物之時,誦唸禱詞,大意是感謝動物的犧牲,令他們能夠繼續存活。土著們的儀式或禱詞或者不合用,但我們又是否擁有那種「尊重生命」的心態?「落後」的傳統智慧為現代人所唾棄,但「新思想」可能還不及「舊思想」進步。如果我們能夠對生命有一份起碼的尊重,可否不要將「禽畜」困在不能轉身的籠中飼養?可否不要為「禽畜」注射荷爾蒙去催谷牠們長胖?可否選用較人道而不是較快捷方便的屠宰方法?即使是個人,可否不過量進食,不浪費食物?

在西方醫學專家的角度,禽流感終必變種,終必人傳人,終必有人感染死亡,所做一切只是減緩日子到來。其實病毒從來不斷變種,死亡從來離我們不遠,或者這是個好時機,讓我們思考死亡,面對死亡,反思生命,反思生活。

但願我們都學懂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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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rch 09, 2006

發展請停步

「舊不如新,城市必須不斷發展。」這種論調並不罕見,而且廣被相信。將「發展」簡單等同於「(拆毀再)興建」之前,我相信我們應該先仔細想想:發展是什麼?什麼在發展?為什麼要發展?發展方式應該由誰決定?發展是否就等同改善人們的生活?不同社群在發展中付出什麼代價?在興建之外有沒有另一種發展的方向,更能直接改善人們的生活?

在重建之後,舊樓變新樓,社區煥然一新,人人稱頌。可是若我們細看肌理,會發現原有的中下層市民被「趕走」,迎來有能力買新樓租新樓的市民。如果這就等於「提高生活質素」,是一種悲哀。

香港的城市發展,越來越像一種「山頭主義」式的興建,尤以新發展區更為明顯。一個個屋苑就像一個個山頭,各自以圍牆保護自己。「快捷」的邏輯,令規劃以一個地鐵站或巴士站,加上大型商場為社區的中心,再以天橋連接各個屋苑。人們往返只需走天橋或在圍牆外經過,一個個以屋苑為單位的「社區」(如果存在的話)老死不相往來,與昔日人們互相穿梭融合的城市面貌,是兩個模樣。

當然這亦牽涉政府對街道和公眾地方的管治,令人們失去停步的理由,街道不再成為人們的聚集點。管制由將小販污名化等的大政策,以至在公園長椅上加設扶手等的小措施,或多或少都令昔日自然生成的公共空間,繁鬧不再,更枉論有沒有改善人們的生活。馬國明在其著作《路邊政治經濟學》中〈街頭掠影〉一文中,對香港街道的觀察,不能不讀。

政府要美化市區,「自然」要對城市規劃和街道管治不斷收緊,套用馬國明的話:「不會再有漏網之魚,在街上行走會否像潛入一個沒有魚的海裏?」街道變得冰冷,怪不得我們從此只願躲在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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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rch 01, 2006

BT不是侵權

上周買了一張中島美嘉的二手mini-album,興高采烈趕回家想轉成mp3放進iPod,怎料iTunes竟然認不出CD:因為那是copy control CD!

近年跨國大型唱片公司表示因盜版和網上下載猖獗,唱片銷量大降,所以在新推出的唱片加上copy control、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數位版權管理)一類功能,令消費者不能直接在電腦播放和複製CD,亦不能轉錄成mp3,從而減少網上下載。

然而,消費者卻有另一種看法。歐洲一個爭取歐盟立法保障消費者數碼權利的網站(www.consumersdigitalrights.org)的其中幾項倡議,就不認同唱片公司使用DRM,認為DRM過份限制消費者合法使用產品的權益。

相對於跨國大型唱片公司,一些中小型公司的態度截然不同。美國唱片業協會正控告一個家庭非法下載歌曲,歌曲包括加拿大最大的唱片公司Nettwerk Music Group旗下歌手的歌曲。有趣的是,Nettwerk Music Group不單不支持訴訟,更反過來出資幫助該家庭聘請律師辯護,更聲言若果敗訴,會替該家庭支付罰款,因為該公司認為打擊網上下載並不符合歌手的利益,意指下載有助提升歌手在不同地區的知名度,一定程度上衝擊大型唱片公司的強勢。

大型唱片公司、電影業界和香港政府一直將p2p(peer-to-peer,如BT)等同侵權。去年港府刑事起訴「只分享」3套電影的「古惑天皇」,是全球首次起訴p2p用家侵犯版權,時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的曾俊華表示在起訴後,香港BT侵權活動大減八成。但有人認為網上上下載並非盈利性的盜版行為,不應被刑事起訴,正如美國在2004年通過的新版權法案將p2p刑事化,亦只針對分享超過1000個檔案以上的人。

其實每當新技術出現,例必引起版權爭議,當年影印機和錄影帶亦是如此。技術本身是無罪的,過分壓制p2p必然會減低大眾對使用新技術的興趣,無形中阻慢科技發展。外國已有不少網絡社群提出,與其壓制p2p,不如將它規範化,例如建立適當的付費下載機制,每次p2p傳送將版稅直接給作者或版權所有者,這未償不是一大商機,可為業界帶來不容小覤的收益。現時滿街mp3機,卻仍未有香港唱片公司開辦網上音樂銷售網站,豈不怪哉?

說到底,或者總不免要落入教育的討論。不過,在我們再三強調保護版權的重要性之時,亦應該細想,怎樣的p2p行為才構成侵權?朋友、歌迷和影迷間的非盈利性分享和交流,哪個程度下可以接受?資訊科技發展、保護版權、消費者權益、業界生存幾方面應該如何平衡?這些問題,香港政府、業界和消費者有想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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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February 23, 2006

戀物狂

我眼中的珍寶,可能是別人眼中的垃圾,所以我最怕就是父母替我執屋──生怕我的寶貝會被丟掉。「一屋都是你的東西,你不丟掉一些,我就代你丟!」香港人的家居空間有限,商品卻日日新鮮。你喜歡張國榮嗎?他拍過的電影,推出過的唱片等你都儲齊了嗎?即時他逝世以後,唱片公司總會間中再推出精選集、復刻版的CD。你喜歡姆明和史力奇嗎?買齊了今年的精品,明年又有一大堆新款!社會不單資訊爆炸,商品亦都多得爆炸。「儲齊」是種有趣的心態,商人亦狠狠地捕捉住,「我引誘你買,就可以促進經濟;買得太多,要放到儲物倉也好,丟掉也好,都可以促進經濟;房間又有空位,又可以再買,繼續促進經濟。」這樣我們的國民生產總值才會這樣高,顯示出我們生活水平高吧?

VCD、DVD、CD、書等佔據家中不少空間,尤其是書,記得有不少是在深圳書城買的,當時香港仍未有成行成市的簡體字書店,我不時會到深圳「掃書」,「廿本都只是二三百元,抵!」心中總是覺得,有機會就要先買,以後要看就不一定買到,買定就「總會有用」。不過說實話,這些豐富的「藏品」,有多少會看過、聽過、讀過?

在這個「自責浪費」時候,我總會想起意大利符號學家艾柯(Umberto Eco)來自我解窘。滿屋是書的他,遇有朋友來訪,不時會被問到:「你有很多書啊,請問你都讀過嗎?」他覺得文盲才會以為書架只是個裝已讀文本的儲物架!對喇,那我也不認為哩!因此我就會引用他的妙答來回應自責:「這些只是我本月底前要讀完的書,其他的都放我辦公室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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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February 17, 2006

幼園程度的政府廣告

政府的宣傳廣告的確少有佳作,我猜budget限制不少,同時它需要讓所有階層的市民都可以容易接受到信息,便索性做得「顯淺直接」。我沒有仔細分析過政府廣告的類型,但我估計總離不過政策宣傳和公民教育兩個範疇。

不論政府廣告做得是否好看,政策宣傳總是必須的。問題是資源在政府手上,選擇哪些去宣傳和如何去宣傳便變得有政治目的。所以我們會看到偏頗反智的世貿宣傳廣告,但又不一定看到政府有何政策正在諮詢公眾。公民教育方面,重覆「要尊重別人,正直,不自私,做個有禮貌的孩子」的幼稚園知識,雖然並非完全沒有需要,但卻鮮有提及更多應該讓市民關心的社會問題,例如對性傾向歧視的無知。

短短廿多秒的廣告可以做到什麼?政府在宣傳後,在其他層面有沒有實質的配套工作配合?小杜聯想到對子女不放心的家長,我當然即時想起永遠被抱著的子女不會學懂走路的道理,但我只擔心,宣傳其實只像小勁早兩周所說,只是好像學校派出「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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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February 07, 2006

過度詮釋和誤讀

何謂褻瀆宗教?如何定義「褻瀆」?沒有答案,只有一串疑問。

如果我們覺得這些「先知漫畫」是褻瀆宗教,那麼被回教領袖下追殺令的小說作者拉什迪的作品《撒旦的詩篇》是否褻瀆宗教?當代藝術作品,賽拉諾的《尿尿耶穌》,將一個十字架放在尿液中拍攝,又是否褻瀆宗教?

日常生活中的「褻瀆」或者較易辨認,但在藝術創作上則是另一回事。在沒有創作自由的地方,難以看到意念上有開創性的作品。不過,創作自由是否毋須限制?對一切藝術創作是否應該容忍?我們又應該如何定義藝術創作?

作者的創作目的和意念,與讀者所想的不一定相同,過度詮釋和誤讀是常有的事,就如周星馳亦說過內地的影迷是過度詮釋自己,後現代主義者更認為一切閱讀都是誤讀。如果作者和讀者的閱讀可以如斯不同,甚至對立的話,褻瀆而「有罪」的究竟是作者,抑或是讀者?

對於我們能夠掌握和接觸的文本,我們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和分析。不過較為宏大的文本,一般人難以掌握,分析的權力便容易被專家或政府所壟斷,他們的看法成為主流論述,他們的個人分析變成真實。他說是藝術便是藝術,褻瀆便是褻瀆,世貿就是等於買平貨,大學就是需要市場化……旁觀者清,當局者迷?正因為我們是局外人才不容易看清,抑或我們從來都是局中人,是甕中之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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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February 02, 2006

旁觀教改,瘋狂學習

我不是父母,不是教師,不是學生,只是教改的旁觀者,沒有太多的感受。我只覺得,教改推行多年,我還不清楚有多少人有認真討論過教改的成效,問過學生覺得自己是否學得更開心更投入,充斥各版面的總是小杜所描述的那種即時性的批評和爭論。教師承受的壓力和工作量當然需要顧及,但我們的眼光亦不應只限於此。商業邏輯提醒我們要考慮「投資回報」,要「量化」和「評估」成效,但我總怕自己太短視。若教育並非「短線投資」,若「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是真的話,我們又如何可以在短短三五年間要求看到明顯的成效?不過,如果香港教育的主要問題是考試主導,如果我們對學習的目的只是入讀大學,如果大學依然以成績作為最主要的收生準則,我們如何可以寄望教改成功?

當然,我們經常談教育,對教育本身的想像卻很淺窄。教育,或者學習本身,實際上不單在學校和家庭進行,整個社會都在不斷教育我們。我不肯定現今的學生是否大不如前,不過我認為他們所擁有的「知識」並不比以往的學生少。社會各個範疇都不斷生產各種新知識,「知識總量」簡直是踏入前所未有的高峰。球鞋、衣著、流行音樂、電腦遊戲、手機等廠商和名家,在傳媒的推波助瀾之下,為我們介紹品牌和產品的歷史、功能、理念、特色、文化背景之類,這些知識是學校從不教授的。當然,有人或不同意這些是「知識」,認為它們只是「資料」,不過我們不能否認,這些「知識」對學生生活的影響,不會比學校所教的知識少。實際上,若我們要求學生好好上學的原因,只是希望他們長大後可以找份好工,這些「非傳統知識」亦可以滿足這個期望。

當現實日益複雜,可能就是時候回歸根本。學生需要學什麼?學校應該做什麼?我們需要學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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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19, 2006

雜談翻譯

談到翻譯,首先想起兩位仁兄:德謨克拉西和賽因斯,即是Democracy和Science。翻譯必然牽涉文化背景,當時中國沒有「民主」和「科學」的概念,只有創造新詞一途。就如「緣分」一詞,如何譯成英文?Yahoo字典譯為feeling of affinity / the lot or luck by which people are brought together,一來累贅,二來總覺意思上有分別。

賽因斯改名「科學」,聽說「科學」一詞是取自日本翻譯。中文挪用日文用字這種「另類翻譯」由來已久,但近年在傳媒的推波助瀾下情況更烈,而且與以前有所分別,現今的取用未必是引入新概念,只是為「潮」。大出血、達人、放送等一大堆日文用詞對部分人當然形成理解上的困難,但更令人汗顏,是曾見某報娛樂版在一則有關某君在派對上被人追著用啤酒噴面報道中,將大題寫成「XXX high爆享受顏射」!如此寫法當然會吸引讀者,但使用上是否準確?相信編輯不會無知至不清楚「顏射」在日文語境中的意思吧。

文字作為文化符號之一,亦反映出各文化的分別。就如生活在冰天雪地的愛斯基摩人,他們描述不同形態的雪就有數十個字。中文有多少個字形容雪?在赤道附近的原住民的文字中,又有多少個字形容雪?翻譯時遇上這情況,怎算?

正如柯貴妃所言,以普通話和廣東話為準的譯名已有不同。布什、布殊和布希,原來是中港台都不同。在擔心失去優雅味道之前,更令人煩惱的,是看不懂內地和台灣的國際新聞,因為根本連人名也搞不清。

在字詞翻釋以外,句子和文章的翻譯似乎更不容易。嚴復談到翻譯的「信、達、雅」,字詞緊遵原文,文句流暢易明,孰重孰輕,一直爭論不休。民初翻譯過不少外國小說的趙景深,曾將Milkyway一詞直譯為「牛奶路」,而不是譯為「銀河」,就引起字詞的「直譯」與「意譯」,意象的「保留」與「轉換」的討論。法律翻譯或者較為簡單,一字一詞都有嚴格規範,但文學作品的翻譯就是另一回事。就如句子中的隱喻包含「沒有直接說出來的話」,應該如何處理?原文的節奏、音韻又是否可以保存?想想看,在文學範疇上,翻譯怎會不算是一種創作?黃國彬花廿多年才譯成但丁的《神曲》,可見翻譯之難度。我相信翻譯不僅僅是技術,好的譯作亦不可能由電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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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11, 2006

投票是門好玩意

七大奇蹟是否應該包括建築物以外的「奇蹟」,其實到這階段已難引起人們的關注。與大部分投票選舉一樣,這個「新七大奇蹟」的投票活動,一早已有人定下遊戲規則。哪些可納入候選名單,哪些沒有資格,大眾並無權決定。大眾可以做到,就只是在看似廣闊但其實有限的選擇中,選出他們的最愛。

我不會懷疑投票者會作出違心的選擇,但有趣的是,人們通常都不會質疑候選名單的代表性,不會認為自己的選擇是被框限。反而當投票人數達到一定數量,不論主辦單位或大眾,都會認同這個投票結果有其公信力,有其代表性。

從政府和旅遊業的角度來看,這投票絕對是百利而無一害的,而且我相信它已「成功」達到目的:讓各城市打響知名度,吸引遊客,賺取外匯。能夠瀏覽「新七大奇蹟」網站的人,最起碼是有能力上網;有能力投票(打長途電話)的人,起碼不用每天為生存而奔波。這群人就正正是有經濟能力可以到各奇蹟消費的潛在遊客。

這群各有不同背景的人如何去認識和了解各個候選奇蹟,誠然是有待探討的有趣課題。但可以肯定的,是投票結果一定不會代表所有人。面對各式各樣的名號,某程度上只是不斷製造和添加與生活無關的資訊罷了。我最關心的,反而是通過這一次投票,是否真的可以「喚起世人對文物文化保育的關注」。這一種復修和保護,又是否以認識文化,尊重歷史為前提,能夠摒棄賺錢至上的邏輯。我相信,這才是這投票活動的成功指標。

(相關討論在此;新七大世界奇蹟網站在此。)

Friday, January 06, 2006

去年煙花特別多?

由小至今從未到過維港兩岸親身觀賞煙花匯煙,不過我對煙花卻並不陌生,因為小時候我經常和家人到深圳放煙花,是一種比欣賞更直接的參與,那種感受截然不同。雖然時常放煙花,卻總是樂此不疲。

回歸後維港煙花匯演好像真的「不再馨香」,但我懷疑這只是對看煙花興趣不大的人的看法。對熱愛煙花的人來說,多放煙花一定是愉快的。就像球迷不能忍受四年才看一次世界盃,每天觀看歐洲聯賽都不覺沉悶一樣。

或者,「不再馨香」意味著我們從沒用心看待過可以作為一門藝術的煙花,只將它作為娛樂去消費?或者,「不再馨香」意味著「去看煙花」從來不是由於要去欣賞,只是感受那種集體氣氛,與親友共歡的感覺?

我猜即使每個月有煙花匯演,維港兩岸仍會人山人海;當兩岸不再人山人海,煙花匯演亦不會再頻頻上演。不再去參與的一群,究竟是不(再)愛煙花,抑或是有其他節目可以取代去獲得那種歡愉,還是人生已經不想、不能得到那種歡愉?

(相關討論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