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11, 2006

投票是門好玩意

七大奇蹟是否應該包括建築物以外的「奇蹟」,其實到這階段已難引起人們的關注。與大部分投票選舉一樣,這個「新七大奇蹟」的投票活動,一早已有人定下遊戲規則。哪些可納入候選名單,哪些沒有資格,大眾並無權決定。大眾可以做到,就只是在看似廣闊但其實有限的選擇中,選出他們的最愛。

我不會懷疑投票者會作出違心的選擇,但有趣的是,人們通常都不會質疑候選名單的代表性,不會認為自己的選擇是被框限。反而當投票人數達到一定數量,不論主辦單位或大眾,都會認同這個投票結果有其公信力,有其代表性。

從政府和旅遊業的角度來看,這投票絕對是百利而無一害的,而且我相信它已「成功」達到目的:讓各城市打響知名度,吸引遊客,賺取外匯。能夠瀏覽「新七大奇蹟」網站的人,最起碼是有能力上網;有能力投票(打長途電話)的人,起碼不用每天為生存而奔波。這群人就正正是有經濟能力可以到各奇蹟消費的潛在遊客。

這群各有不同背景的人如何去認識和了解各個候選奇蹟,誠然是有待探討的有趣課題。但可以肯定的,是投票結果一定不會代表所有人。面對各式各樣的名號,某程度上只是不斷製造和添加與生活無關的資訊罷了。我最關心的,反而是通過這一次投票,是否真的可以「喚起世人對文物文化保育的關注」。這一種復修和保護,又是否以認識文化,尊重歷史為前提,能夠摒棄賺錢至上的邏輯。我相信,這才是這投票活動的成功指標。

(相關討論在此;新七大世界奇蹟網站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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