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0, 2007

隨心,抑或幫兇?

早幾天收到朋友的電郵,今次不是攪笑相片,亦非星座運程,而是關於一位涉嫌非禮的男子被車站職員押離車廂時的狼狽相的短片。咋看之下,像是大快人心,像是笑笑小電影,像是殺一儆百,但細想之後,短片中並無非禮事件的經過,片中人亦未有經法庭定罪,這種將一個人的「錯誤」公開宣揚的方式,無異於將片中人遊街示眾,到底是否合乎道德和公義?

科技發展令每個人都比以往更有條件去將自己的所見所聞傳播開去,有論者樂觀的認為,這可打破傳媒固有的論述,令更多的聲音被聽見,令事實更清晰的呈現。這當然有理,卻並非事實的全部。姑且不談傳媒表現如何,傳媒始終有其規範,但個人卻大多根據其喜好而行,資訊本身的公正性沒有保障。互聯網有連結相同喜好人群的特性,聚集的一群或有理性討論,但同時亦容易引發非理性的批評,形成網路公審,排斥異見,追打「公敵」。大多數人的意見不一定公正無誤,有時候更是一種對少數人的暴力表現。就如去年「巴士阿叔」事件、韓國「狗屎女」事件等,這種網路公審對事件中主角在生活的影響和傷害,是否已超出他們應得的教訓?

同時,短片不一定代表真實和客觀。拍攝是一種有意識的行為,主體是什麼,用哪個角度,在哪開始,在哪終結,這些都反映作者的興趣和價值觀。鏡頭不單是重現事件,更是在告訴你作者看見了什麼。實際上,鏡頭本身便已經是權力,甚至是暴力的象徵,它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事件的變化。網上短片的特性是去脈絡,令短片彷彿代表著全部的真實,然而事件的前因後果不單缺席,亦不受關心。你我習慣消費影像,以自我作全部,偽客觀產生距離感,成為滿足自己窺看慾望的藉口,消費著自己覺得「有意思」的影像,將客體娛樂化,因此當警員互相槍擊時,我們不會想到他們家人的傷痛,只想起無間道。這和狗仔隊有何分別?

疑犯,甚至是罪犯,是否仍然擁有人權?他們的私隱是否需要保護?當我們看到有意思的東西,想forward給朋友的時候,是否要想一想,我這刻的心態是什麼?我隨心forward之後,對事件和當事人到底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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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February 01, 2007

同性戀不道德?

總覺得香港人有一種對公平、持平的迷思,彷彿不是正反各半,便沒有可信性。每一篇文章、每一個節目,都必然有其立場和價值觀,分別只在於明顯與不明顯。只要內容並非作假,沒有欺騙,何妨坦率的表達一方面的意見?港台節目《同志.戀人》被批評為「偏袒同性戀」,可是看看我們的社會,同性戀者的聲音和處境,很少有機會去被認真聆聽和了解,反而因對立的意見是主流,發言者的社會位置較高,這類聲音更容易被傳播開去,甚至一般人的生活和認知已吻合這類意見。甲意見講講,乙意見也寫寫,正反意見各半的處理方法,有時候反而是不持平的表現。

同性戀是否很有問題、很不正常?各家有各家的說法,我只是在想,古代中國對同性戀的包容,是否比現代社會更高?當近代社會高舉一夫一妻制,一方面打破封建的男尊女卑思想,但同時亦可能在扼殺其他的愛戀方式。繼女性和黑人之後,同性戀者是極待社會接納的一群人。事實上,從沒有人要求,亦不需要人人要擁抱他們,愛護他們,但至少將他們當作與你我無異的正常人,給予他們起碼的尊重,支持他們維護作為一個人應有的尊嚴和權利。

柯貴妃說恐同者活於恐龍世紀,但我在想,當科學家發現同性戀行為在動物身上亦普遍存在的時候,其實「恐龍世紀」的恐龍,是否也可能有同性戀行為?若然如此,恐同者生活的年代,或者比恐龍世紀更久遠,莫非是單細胞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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