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01, 2006

湊湊巴士阿叔熱

同意小杜所言,與其探討「公民素質」,這更是個分析香港傳媒特性的好教材。

朗天在《明報》星期日副刊的一篇文章提到,「巴士阿叔」事件可看待成一次民間記者採訪,放上網作報道。原本期待這種報導方式可以打破傳媒那套標準報道規格,開放視角和討論空間,但實驗結果看來令人遺憾,雖然事件廣受網民關注,但是關注重點卻只流於情感上的宣洩,帶出來的並非怎樣深入的政治、文化議題,取而代之的只是一串連「頭條新聞」那種諷刺反思也說不上的逗趣流行用語。

直至這個網上頭條變成報章頭條,看來亦只是將原來「小眾式的快感分享」,放大成「全民參與的真人show」。若期待傳媒會引導大眾進行較深入的討論,未免有點天真。阿叔、被罵青年和拍攝青年對傳媒來說,只是又一堆可以挑起大眾情緒和八卦心態的獵物,某程度上與徐步高和何偉途並無兩樣。

以這首背景音樂襯托下,傳媒依舊揮舞起底、請專家分析、道德批判幾張板斧,三位當事人即使成為英雄,也只會是一個個被裝扮成英雄的玩偶。但更令人可悲的是,除了有學校竟禁止學生說「未解決」等熱爆用語外,團體和學校的眼光亦好像受傳媒影響而自我框限。「青年眼中10大最缺德行為」這類選舉不是沒有意義,可是我忍不住想問,難道學生真的不懂何謂「公德心」?這從來是「不為也,非不能也」的問題。

我相信傳媒人的眼光並非如此淺窄,但責任亦不應推卸到大眾身上。只希望傳媒在努力發掘有趣味的故事之餘,亦可以帶來更多發人深省的思考;大眾在譏笑亢奮之後,亦懂得想想整個現象究竟被如何包裝,我們到底看見什麼,又看不見什麼。

(相關討論在此。)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