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09, 2006

發展請停步

「舊不如新,城市必須不斷發展。」這種論調並不罕見,而且廣被相信。將「發展」簡單等同於「(拆毀再)興建」之前,我相信我們應該先仔細想想:發展是什麼?什麼在發展?為什麼要發展?發展方式應該由誰決定?發展是否就等同改善人們的生活?不同社群在發展中付出什麼代價?在興建之外有沒有另一種發展的方向,更能直接改善人們的生活?

在重建之後,舊樓變新樓,社區煥然一新,人人稱頌。可是若我們細看肌理,會發現原有的中下層市民被「趕走」,迎來有能力買新樓租新樓的市民。如果這就等於「提高生活質素」,是一種悲哀。

香港的城市發展,越來越像一種「山頭主義」式的興建,尤以新發展區更為明顯。一個個屋苑就像一個個山頭,各自以圍牆保護自己。「快捷」的邏輯,令規劃以一個地鐵站或巴士站,加上大型商場為社區的中心,再以天橋連接各個屋苑。人們往返只需走天橋或在圍牆外經過,一個個以屋苑為單位的「社區」(如果存在的話)老死不相往來,與昔日人們互相穿梭融合的城市面貌,是兩個模樣。

當然這亦牽涉政府對街道和公眾地方的管治,令人們失去停步的理由,街道不再成為人們的聚集點。管制由將小販污名化等的大政策,以至在公園長椅上加設扶手等的小措施,或多或少都令昔日自然生成的公共空間,繁鬧不再,更枉論有沒有改善人們的生活。馬國明在其著作《路邊政治經濟學》中〈街頭掠影〉一文中,對香港街道的觀察,不能不讀。

政府要美化市區,「自然」要對城市規劃和街道管治不斷收緊,套用馬國明的話:「不會再有漏網之魚,在街上行走會否像潛入一個沒有魚的海裏?」街道變得冰冷,怪不得我們從此只願躲在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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