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17, 2006

幼園程度的政府廣告

政府的宣傳廣告的確少有佳作,我猜budget限制不少,同時它需要讓所有階層的市民都可以容易接受到信息,便索性做得「顯淺直接」。我沒有仔細分析過政府廣告的類型,但我估計總離不過政策宣傳和公民教育兩個範疇。

不論政府廣告做得是否好看,政策宣傳總是必須的。問題是資源在政府手上,選擇哪些去宣傳和如何去宣傳便變得有政治目的。所以我們會看到偏頗反智的世貿宣傳廣告,但又不一定看到政府有何政策正在諮詢公眾。公民教育方面,重覆「要尊重別人,正直,不自私,做個有禮貌的孩子」的幼稚園知識,雖然並非完全沒有需要,但卻鮮有提及更多應該讓市民關心的社會問題,例如對性傾向歧視的無知。

短短廿多秒的廣告可以做到什麼?政府在宣傳後,在其他層面有沒有實質的配套工作配合?小杜聯想到對子女不放心的家長,我當然即時想起永遠被抱著的子女不會學懂走路的道理,但我只擔心,宣傳其實只像小勁早兩周所說,只是好像學校派出「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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